2011年1月8日 星期六

我所信仰的社會運動---荒野理事長李偉文

很多人相信社會運動是從議題的操作開始的,比如說跟政治人物或明星偶像結合,搞個令人聳動的事件,辦辦記者會……在台灣這個過度政治化的社會,在這個以作態、作秀為主流的影像時代裏,或許,為了目光的聚集與媒體的鏡頭,這是無可奈何的做法。

  行銷學的書我看過一些,媒體嗜血的本質我也清楚,但是,我總覺得社會運動不該是如此。

  至少,環境保護或生態保育的運動,應該不只是作秀,不只是以贏得媒體鏡頭幾分鐘的關注為目標。

  議題操作與作秀中,勢必要有主角。可是,我從來不認為有人有資格為某個議題、為某個族群來代言。甚至,我總覺得,一場社會運動,最失敗的是只成就了少數偶像或菁英。只要偶像一形成,運動真正的主體就不見了!

  回到環境運動來討論。

  環境運動經過幾十年的努力,基本上已經是一種普世價值,也就是人人知道,人人同意的價值觀。但是,這也是環境運動現在面對最大的挑戰與瓶頸:「你如何去不斷告訴別人一個他早已同意的觀念呢?」

  環境運動的問題已不在於民眾知不知道,同不同意,而是民眾願不願意改變生活,願意付出代價?

  我們知道,改變是痛苦的!

  要讓民眾願意犧牲現在的舒適與便利,去顧慮不特定對象且不可預知的未來世代的利益,絕對不是單純以上媒體爭取大家注意的議題操弄可以達得到的。

 

  那麼,該怎麼辦呢?

  我所信仰的社會運動是什麼呢?

  我的所信仰的社會運動是一種長期的實踐過程,不是以為自己有能力去改變誰,去指導誰,而是願意先從自己的改變做起。

  或許這是段漫長寂寞的過程,但是我相信唯有這種發自每個人內心的改變力量,才是環境運動成功的機會。

  

如何讓人願意改變?

只有自己能改變自已。只有自己能夠教導自已。我發現,一個人在自願自發的行動與付出的過程之中,就會發展出改變自己的力量。這種力量不可能來自別人的強迫威脅,也不可能來自別人的教導或訓示,因此,如何溫柔的貼近一個人的心理,從別人的實際問題與感受出發,讓民眾從點點滴滴的行動中累積出改變的力量,是這些年我不斷思考的主題。

我所信仰的環境運動是一種溫柔的革命。就像這些年來荒野所努力的,希望民眾能為環境付出實際的行動,願意擔任長期的義工,每個人在行動中就會逐漸的改變了自已,這種從內而發的改變,才是真正的力量。這也就是荒野一直在推動的溫柔革命!

雖然,我知道,愈溫柔愈有力量,很多事是急不得的,但是,我內心裏,其實是很著急的,總覺得我們像在黃昏的日落前趕路,我很急,不知道來不來得及,希望覺醒的人數能達到一個引爆趨勢的關鍵點,能在陽光消失最後一瞬之前趕到。

社會紛擾,人心不安,有感而發。知我者謂我心憂,不知者謂我何求,汝其知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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